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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8日 星期二
今天是二二八七十週年紀念日。七十年前,國家機器暴走,在這塊土地上肆虐,一晃眼到了如今。 我們當然該從歷史中得到教訓,但如果我們得到的教訓,是把「壞人」殺光、把「壞事」禁絕,這世界就會變好。那簡直太辜負幾十年來多少人的血流成河。 壞人做壞事,不是最可怕的。因為其他人會有反應,壞人不能一直得逞;檢警司法可以制衡,壞人得要付出代價。 最可怕的,是我們為了制衡暴力而供養、打造的國家機器,擺脫了憲政束縛,擁槍為王、執法為器。手無寸鐵的人民,將在國家機器壓倒性的武力和影響力面前,無能為力、沉冤難雪。 所以,要記取這個歷史教訓,最好的方式是:深刻理解民主憲政的制衡邏輯,永遠忌憚政府的毛手毛腳、暗地擴權。同時,不要再把政府當成慈眉善目的有錢鄰居,整天指望他給這管那。 因為政府是這樣一種惡魔:你越對著他許願,他的力量就會越大。 #二二八事件 #轉型正義
What If Grocery Stores Worked Like Public Schools? | Eric Schuler
【如果用公立學校那套來搞商店會怎樣?】 「買房子的時候,最重要的考量是物件座落在哪個「商店區」。商店區由政府依據人口劃分,確保每個商業區都有合適數量的顧客。 公立商店的主要收入來自稅收,居民到商店採購每週定額的商品,沒有額外的付現壓力。但當然,不能越區購買。 理論上,所有公立商店都該提供高品質的食物給所有人。畢竟,這就是政府要介入的主要理由:取得食物是基本人權,而自由市場無法妥善地服務窮人。 遺憾的是,食物配送的公共系統中,存在廣泛的不一致。越窮的商店區,店裡的服務越糟、種類越少、衛生越差,食物還會過期。富有的區域則相反,所以選擇商店區會那麼重要。 有人批評這個系統對窮人尤其有害,換做別的交易,大不了換間店光顧就好,可是商店區讓人們想要換間商店,就非得搬家不可。能住得起早搬了好不好,於是窮人只好繼續將就。 另一個選項,是光顧私立商店。大多數商店區,並沒有禁止人們開設、光顧私立商店。但是人們繳稅建立公立商店系統,光顧私立商店時卻無法退稅,實際上就等於要付兩次錢。對於窮人而言,私立商店就更是遙不可及了。 公立商店系統並不完美,尤其是它恰好維繫了當初想消弭的不平等。但即使每個人都認為有問題,在解決方案上卻鮮少有共識。」 附帶一提,在台灣,銀行局就是這樣規劃銀行的唷。要設分行得送審,銀行局來評估當地「還需不需要銀行」,避免「過度競爭」(這三小?)。當然現在又有別的說詞了啦,說數位浪潮來臨,不要增設實體分行比較好。 我就不知道銀行局官員憑什麼審銀行業者的分行計畫,人家砸錢投資、虧了要對股東負責的耶,你會比人家懂?這麼懂,這麼懂怎麼不去開銀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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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7日 星期一
蔡英文和陳建仁須馬上做到一件事:嚴懲造謠者! | 即時新聞 | 20170227 | 蘋果日報
我反對政府禁止同性婚姻,也反對護家盟亂扯。但這篇文章拿「總統府被人造謠生話都知道要澄清」,來主張「護家盟整天造謠,政府應該嚴懲」。這漿糊邏輯我就敬謝不敏。 有人聲稱總統府說了什麼話,總統府有責任澄清,因為在憲政邏輯上,它的每句話都要受到民眾檢驗。總統府澄清不是因為「他說的是錯的」,而是因為「我(總統府)沒有說他聲稱我有說的話」。也僅只於澄清,不可能懲罰。 如果我們期待行政權用嚴懲來「導正視聽」,那會是如何?有些人只想到「護家盟就不會那麼猖狂」,覺得很爽。但言論自由的意義,本在於「禁止政府對人民言論進行管制」,是民主社會存續的重要基礎。期待行政權導正視聽,實際上就是拱手把言論自由讓出去,是嚴肅的憲政議題。怎麼能像孩子一樣,聽了不高興就要政府來「主持正義」?到時候人人如此,那言論自由豈不形同具文? 在憲政民主社會裡,我們還要來這套「哭著要爸爸主持正義」的戲碼嗎?人家講什麼讓你不爽,你要嘛就拿誹謗罪來吉死他,要嘛就講道理打臉他,社會自有公論。動輒要政府來嚴懲管制言論,拿言論自由來玉石俱焚,最後難免威權復辟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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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6日 星期日
中華民國交通部
巴黎市政府表示:根據統計,目前巴黎市內的馬車數量,已高達13萬9487輛,平均每17人就有一輛馬車,再開放汽車上路,欠缺正當性。 面對上面這些屁話,大家都很容易就會反駁:「夠不夠不是政府說了算,開放出來,大家自己會調適選擇」。是啊,夠不夠政府說了算,那還要自由市場幹什麼?還要企業家精神幹什麼?請經濟發展委員會算一算,大家該領多少糧票、里程券,下去領一領就好啦~~ 但那是因為我們如今有後見之明,才會覺得這些屁話可笑。對當時的人而言,汽車也曾經是於法無據、違反規定的事情。這些屁話,聽在當時的有些人耳裡,可一點都不可笑。 一個尊重憲政精神的政府,該問自己的問題是:「禁止這項自願交易行為的正當性是什麼?」而不是「允許這些行為的正當性何在?」而我們的交通部,顯然沒從威權統治走出來,依然覺得老百姓是他們手中令而後可行、禁然後必止的棋子。 然後還有人拍手叫好,哀哉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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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移工遭豆干廠軟禁達14年 獲救見警激動飆淚
這不是慣老闆層次的問題了。立了刑法、搞個政府、打造國內最強大的武力集團,要處理的就是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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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5日 星期六
東西變貴就黑「慣老闆」?打臉網路流傳的經濟學理論:一例一休讓物價漲就該漲 | BuzzOrange
週三預習: 「商品凝聚的劳动越多,它的价格或价值就越大,谁要购买就必须付出更多的劳动才能换取。——你如何评论? 」 在 19 世紀 70 年代(沒錯,已經那麼久了)的邊際效益革命之後,經濟學界已經摒棄了亞當斯密以至李嘉圖的成本價值論,也就是認為價格是由勞動力成本、物料、土地等成本來決定的(有趣的是,這個轉向其實在李嘉圖的價值理論中已經露出端倪,但他自己卻沒想清楚)。 價格不是由成本決定,而是在邊際效益遞減的原則作用下,由每個人對不同事物的主觀評價差異中,從而發生的交易可能來決定的。 這段話聽起來很繞脖子,其實只要想像自己在現實生活中的決策就能明白,打個比方吧。我有三顆蘋果,你有五個麵包。對我而言,一兩顆蘋果吃起來還算開心,如果吃到第三顆蘋果就膩了,於是第三顆蘋果對我而言評價就低落。你雖然愛吃麵包,連吃四個也受不了,於是第四、五個麵包對你來說沒什麼價值。這就是邊際效益遞減的原則在起作用。 但相對地,你的那兩個麵包,對我而言口味新鮮,我的第三顆蘋果對你而言也是一樣。這裡就是我們主觀評價出現了落差,這個落差讓我們之間的交易,對雙方都有利可圖:你有蘋果可以配麵包,我有麵包可以配蘋果,皆大歡喜。我認為你的兩個麵包值得我拿一個蘋果來換,你認為我的一顆蘋果值得你拿兩個麵包來換,價格是在這裡得以落實。 如今我們當然不是以物易物,而是用貨幣來做共同的交易媒介,但當中的道理其實沒有分別。就算沒有人會嫌錢多,但任何人用勞動或商品跟人交易、換來貨幣,終究都是為了要拿去換別的東西,邊際效益遞減的原則還是在當中作用。對於存款上百萬的人而言,一餐 3000 元那就不叫錢;身家上億的人,買台 800 萬的遊艇照樣覺得划算。 原文出處 http://ift.tt/2iiz2S1 #薛兆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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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四預習: 「市场一般是服务富人的,而穷人就只能靠慈善来改善生活。——你如何评论?」 人們會有「市場為富人服務」的印象,是因為市場採取的競爭標準,主要是「價高者得」,也就是出得起更多錢的人,能優先得到服務、滿足需求。 但我們面對「匱乏必然存在」的現實,終究得找個機制來決定資源分配。不靠貨幣這個交易媒介,我們有些什麼替代品呢?身份、性別、身高、顏值,其中任何一種,都會造成另一個標準意義下的窮人。而糟糕的是,我顏值低我無能為力,這種窮我沒有掙扎的餘地。 而在貨幣這個標準之前,最強勢的標準是「權力」(至今仍然很強勢),是和掌權者之間的社會關係距離。這個標準下的窮人,要翻身得靠討好掌權者,註定形成由下往上不斷輸捐的利益集中。窮人跟窮人之間,往往是向上爭寵的關係,浪費許多資源在討好掌權者。 由貨幣交易主導的市場經濟則不是如此。雖然勞動力的賣方(勞工),得要討好勞動力的買方(老闆)。但是企業商家想賺錢,也得要討好消費者、說服他們買單。任何購買力的累積,都是在互惠交易中才可能實現的。 在這層意義上,價高者得這種標準,不但是最向窮人開放的(只要說服的了別人買單,賺到就是你的錢),甚至也是最有正當性的(你得先為他人生活做出貢獻,才能換得購買力,來換取優先權)。 #薛兆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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