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8日 星期一

自行車道就是理想主義的代表

三橫三縱的自行車道,以及提高機車持有成本的政策,再次反映理想主義者從政治角度看待現實生活,往往太過直線而一廂情願。

用簡單的邏輯來看,自行車健康(其實不然)又環保,機車危險又寒酸,汽車耗能又霸道。提高汽、機車的使用成本,拿來貼補自行車,好像理所當然。

但這種只從政治分配看事情的角度,卻忽略了現狀存在的意義。汽、機車這些看似不盡理想的交通方案,滿足了商業都市中快速、點對點的個人化運輸需求。你很難期待一個人在拜訪、接送客戶,送遞物品時,捨棄這些選項。

另一方面,這種用政治力分配強行創造「理想」環境的作法,往往只着眼在現狀,因此也會是缺乏想像力的。而市場卻會用各種創新,繞過製造這些問題的情境,以人們始料未及的方式舒緩當初的問題。

比方說都市交通的需求,隨著物流快遞、網路頻寬、視訊會議、點對點載客,甚至自動駕駛技術的發展,人們越來越不需要聚在一起或者自己跑一趟,也能解決種種問題。

新加坡就曾經與MIT合作,模擬自動駕駛、配車機制能不能解決城市交通需求。結果顯示,只需要三分之一的車輛,就能確保人們在尖峰時間,至多只需要提前30分鐘預約,就能順利搭到車。

與這樣的新型態生活情境相比,政治思維拘泥在現有的物質條件,也不着眼在創造新的技術環境,只知道挖東牆補西牆,把已有的道路分來分去,自以為聰明進步。實際上壓縮了商業逐步發展的空間,根本就是進步的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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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4日 星期四

花蓮人懷念黃牛


想想UBER的浮動計價制度,以網路即時數據為基礎,用車資倍數來調整供需。叫附近的司機快來增加供給,讓不急的人改弦易轍減少需求。

這正是價格訊號在網路時代全面透明、即時的進化。而回頭看看,黃牛就是沒有大數據雲端計算時代的人力浮動票價調節器呀,明明帥翻了,不知道在禁什麼。

台鐵要不就銳意革新,發展浮動票價調節系統;要不就老實讓黃牛進場,把台鐵自己掙不了的錢掙了。消費者要不就忍受供不應求、一票難求的現實;要不就找黃牛搶尖峰票(多掏錢)或者閃開尖峰時段(多花時間)。

天下事,沒有不用付出代價的。眼裡只看到金錢標定的票價,真實的價格還是會從別的地方浮出來。也許是買不到票、也許是車廂擁擠、也許是服務差勁。沒有又要便宜,又要稱心,又可以做皇帝的。

至於身分優先制,實際上就是創造一個花蓮縣民的身分租或者基於身分的票價補貼。到時候人們也是會把這個價格給反映到市場,拿市民身分來尋租變現(不說是剛需嗎呵呵)。到時候要再來養套殺嗎?真是白忙。


2016年3月23日 星期三

居住權落實的假象

「居住是基本人權」、「遏止炒房讓年輕人買得起房子」,這些在情感上很有力道的話語,實際上邏輯混雜不清、標準曖昧不明。

居住是基本人權落實到現實當中是什麼呢?保證每個人名下都有一間房子嗎?那是間什麼樣、在哪裡的房子呢?有大有小的話,怎麼決定誰住大的,誰住小的呢?生活機能有便利不便利的話,怎麼決定誰住哪裡呢?有人就喜歡離群索居,有人就愛熱鬧,當中的流動如何產生呢?不用市場機制,打算用什麼機制來進行種種資源的流動和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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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我沒有不要市場機制,只是要政府管制好遏止炒作。炒作的定義是什麼呢?短期買賣套利,短期的標準是什麼呢?反對投資客哄抬房價,哄抬的標準是什麼呢?房價太高,太高的標準是什麼呢?少數人擁有太多房產,太多的標準是什麼呢?抽稅加高交易成本,跟房價高低的關係又是什麼呢?房產流動性降低,跟年輕人買不買得起房又有什麼關係呢?

到頭來,只是被媒體和國家機器忽悠,覺得問題都出在萬惡的資本主義,最壞的就是那些有房子的人。然後一邊指責他們炒出泡沫,一邊忽視他們自負盈虧的現實。一邊抱怨房價太高,一邊任由政府課稅抬高交易和持有成本。講白了,就是覺得有房子的人活該被搶,肥不到我至少也別便宜到你。

而國家機器拿到居住正義、分配正義這些尚方寶劍,實際上在做什麼呢?在看不見的角落,隨便拿個奢侈稅22條,不必舉證就逕行裁罰,要人民自證無罪。行政訴訟又怎麼樣,法官全都是我的人。鬧到媒體又怎麼樣,大家都覺得有房子的人活該被搶。什麼節制國家權力?台灣人就是愛給威權大有為政府管啦!

結果那些錢被國家機器搶去做什麼呢?補貼不成材的國產汽車、養肥行政壟斷的國營企業、任由官員撥款補助自己的白手套基金會、任由政府砸錢去搞夢想家、蓋BRT,爽翻自己人。居住正義、分配正義全都只是國家機器的遮羞布,用來正當化自己洗劫民財的暴行。

而理想主義者們,樂呵呵地搖著旗子,以為夢想已經實現,自己締造了夢寐以求的改變。結果只是成了國家機器的馬前卒,不斷用權力和金錢餵養統治機器。

我難過。難過我曾經是這樣的理想主義者。難過你現在還是這樣的理想主義者。


2016年3月21日 星期一

台灣正式進入計畫經濟時代

公平交易法、國土計劃法。這樣一路看下來,台灣沒有市場經濟可言,正式進入計劃經濟時代。

菁英總是堅信自己認為的好,覺得不計代價成就那些好,是理所當然的事。人們看到真的有些東西做出來了,也就跟著覺得挺好。

但真正付出的成本,是那些從來沒有機會發生,於是你永遠也看不到的東西。巴斯夏百年之前的叮嚀,言猶在耳。


2016年3月20日 星期日

宜蘭農用地未加稅


請先閱讀:〈北部〉宜蘭農地未農用「加稅」 民宿業者跳腳

市場經濟和計劃經濟,目標都是要解決「如何調動有限的多用途資源(比方土地),來滿足人們的需求?」差別是前者靠社會上的消費者買單,來分散決策,並且用獲利/虧損來漸進調整投資者的行為;後者靠國家機器以武力為後盾的強制力,由政府官員集中決策,並且用課稅裁罰的方式調整資源配置。

官員丟一句「農地本來就該農用」,就打算正當化自己對投資人的種種懲罰性課徵,等於是否定投資人有權利面對市場需求,進行種種資源配置的調整決策。於是也抽空了市場經濟運作的實質內涵,大家只能在權力設定的框架下使用資源,並且不停用扣死當、互相剝削,作為競爭手段。

你說台灣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社會,造就了諸多苦果叫人民承擔。我倒覺得台灣根本就是威權主義計劃經濟,讓官商勾結有肥沃的土壤,上下盤剝人民。但人民還冀望著青天大老爺們幫他們擘畫一個烏托邦藍圖呢。真是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社會團體強制公開財報,到底傷害了誰?


對於資金運轉量大,聘得起正職員工和會計的團體,這其實不是問題。帳要做都有辦法做。

真正會被影響到的,是那些規模有限、沒有專職會計來處理帳務的團體。要不就得要進一步堆高行政成本,要不就隨時等著政府上門,打著強制資訊公開的名義向你開罰。

但明明捐款人和團體之間,有他們相安無事、低成本的互信機制。你看不爽某些團體,要叫國家機器來弄它們,結果只是讓國家機器有理由弄最弱勢的人而已。

那些看起來很高大上的理由,遲早會用你想不到的方式,變成政府向人民裁罰的口實。不要不相信。

2016年3月17日 星期四

BRT結束營運,正好彰顯政府解決失業政策的愚蠢

請先閱讀:台中BET虧掉近半資本額,將結束營運

解決失業有什麼難的,僱人挖個大洞,把金子埋進去,再僱人把金子挖出來就好了。台灣哪是延續了中華文化的正統,而是傳承了凱因斯主義的香火呀!

而社會付出的成本,其實不是稅金,畢竟那只是交易媒介而已。真正的成本,是這些資源、人力、知識,原本能完成,卻因為政府浪擲,而沒能完成的事情。

但你有注意到嗎?政府談經濟,都愛談所得和就業,好像只要用權力弄一堆專案建設,大家忙東忙西、把錢挪來挪去,就叫做經濟欣欣向榮了。

根本胡鬧。


2016年3月16日 星期三

親民黨立委提案,提供吸食器就構成犯罪


得要把注意力擺在這種文字遊戲,正顯示出成文法的迂腐。但關鍵的問題是,國家禁毒的正當性何在?真正的效果又是什麼?有人被迫吸毒、毒價高漲、毒品被暴力把持、有人為買毒鋌而走險犯罪、吸毒者被社會孤立越陷越深,這些事情是禁毒的因還是果?自己想一想,答案其實非常清楚。

曾經有人跟我說,毒跟賭都是害人的東西,沒有權利可言。國家機器最喜歡人們用這種方法想事情,毒和賭沒有權利可言,性交易、自殺、同性婚姻、反政府言論、買賣房地最好也沒有。反正「民主時代」嘛,國家機器多麼謙卑呀,人民說了算,反正你們要我禁越多東西,我就有越大的權力可以去弄你們。

以你們口中所謂正義之名。

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

【重點閱讀】基本工資限制的其實不只是買方,也是賣方

今天瞄到一篇文章,開頭是這樣的場景:店門口貼著月薪18000的徵人公告,先來了一個年輕人應徵。眼看就要成交,後頭跟著一大媽,說我領17000就好。店長還來不及回話,又來個外籍朋友,說我沒身分證,給我16000就好。

文章裡描寫這個場景,是要質疑自由貿易,主張基本工資和公平貿易。但其實這個場景,正好展現了基本工資的問題所在,端視你用什麼眼光來看。

有句話是這麼說的:賣家只跟賣家競爭,買家只跟買家競爭,買家和賣家之間,其實不是競爭。在這個場景裡,提供勞動力的三位賣家,正表演了競爭的真實樣貌。競爭不是店長和應徵者之間的討價還價,而是不同應徵者之間,用不同價格在兜售自己不同品質的勞動力。

在這裡我們站在店長的角度來想一下,他是不是一定會用那位「賤賣」自己勞動力,充滿「奴性」的外籍朋友呢?其實未必,他也許需要一個在地語言流利的人,也不想承擔非法雇用的風險。也許盤算來盤算去,他會覺得17000的大媽最耐操划算。

這個盤算的過程當中,我們會看到,其實勞動力本身就不是均質的。我們以為一個正職工作崗位打死18000就不動了,但實際的工作場景當中,一切都得要在預期和評估當中,不斷權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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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說現在又來一個老手店員,開價19000,比大媽貴了兩千。但如果多花兩千塊可以省掉更多麻煩,店長也許會想要用這兩千塊換來更多時間來發展菜色、經營臉書,好最大化他的獲利。雖然「可以換到更多時間」和「換來的時間比兩千塊更有價值」也都只是他的揣測。

角度回到應徵者們,你會發現應徵者們也在根據自己的條件和狀態,調整自己的身價。外籍朋友就是知道自己沒有身分證可能會惹麻煩,所以要壓低價錢。如果來了個身障的朋友,他可能覺得自己貢獻有限,但還是希望能有份工作,開出更低的15000。搞不好店長盤算一下,想說他雖然不幹練,但認真肯做,每個月省下來的四千元也許還可以雇個兼職臉書小編,就給這位身障朋友一個機會吧。

這個時候,開場那個年輕人可不樂意了。還好他很懂法律,他就告訴店長,我們國家是有法定基本工資的唷,每個月最低18000,你這樣是非法雇用喔。大媽和外籍朋友一聽,趕緊就跑了。身障朋友徘徊不去,老手店員一把把他拉走,說要介紹他到其他地方去。於是,這位年輕人順利地用有尊嚴的薪資,得到了這份工作。

我沒打算要談18000算不算有尊嚴,畢竟這是個虛擬的故事。我想要說的是,在勞動力非常多樣、工作現場又充滿各種權衡的現實當中,基本工資限制的其實不只是買方,也是賣方。基本工資逼使所有人必須在這個價格以上,來跟其他人競爭。而同樣是18000,大媽、外籍朋友和身障朋友,受限於自己的條件,往往無法競爭得過年輕人。就像如果規定基本工資要19000,年輕人也無法用削價一千的方式來和老手競爭。

買方受到的限制則是,他不能用15000請身障朋友+4000請臉書小編的方式,來盤算他的投資組合。他只能在年輕人和老手店員之間做選擇,從而讓他經營的靈活性打了折扣。如果規定到22000的話,他也許寧可先請兼職的臉書小編,暫時打消增聘的念頭了。

你會說這都是資本家的危言聳聽,不就是為了要剝削我們。但進到真實的競爭場景中,你會發現不論買方、賣方,大家都在權衡,而且都可能誤判。老手店員可能很懶散呀,大媽可能非常俐落呀,沒進到工作現場,這些都無從得知,也無從校正起。

面對這樣複雜多樣的勞動現場,基本工資除了懲罰弱勢賣方,逼迫他們得要以自己無法負擔的高價和其他人競爭之外,其實沒有起到什麼作用。畢竟,這世界的工作不是上帝規劃好,讓每個人一個蘿蔔一個坑,有多少人就有多少工作。一個個工作崗位,都是在投資、競爭、權衡當中,買賣雙方都覺得自己有利,才創造出來的。賣方限價,首先排擠掉的肯定是最邊緣、最弱勢的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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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說,不去優化管理、研發技術好追求利潤,只知道從人事費下手算什麼英雄好漢?沒辦法創造出夠高價值的工作崗位,付不起基本工資,就趕緊回家洗洗睡啦。你顯然不知道,很多連鎖企業正是靠抬高基本工資,來抬高競爭者的成本,把他們趕出市場的。而且我知道的經營者,都不會只從人事費下手,畢竟省下來一分一毛都是自己的錢。

話說回來,店長在另一頭終究也是賣方,如果他自己漲價,消費者很快就跑光。如果類似的店家一起漲價,聯合壟斷定價的官司又等在那裏(這又是另一個迷思了)。看樣子,只有要求消費者忠誠了。只要消費者多付錢,薪資自然能提高,貿易自然就公平了。呵呵。


補充:
有人提醒,現實中更多是超時加班者勝出。的確,但在說的其實是同一件事。就是現實中的價格和工作內容,都是在多種因素中不停流動的。不准外籍朋友在金錢對價上競爭,他只有在提供的服務內容上來加碼。

而這又會衝到另一條線,就是最高工時。為了專注在基本工資,我先沒談服務內容上的競爭。

但理解競爭的本質,就明白最高工時和基本工資為何在現實中無法落實。那等於是理想主義者劃定一個規範,說我們大家有點底線,在這個範圍內競爭。而人們為了求生存,才不跟你那個,能加碼就加碼。

想要確保人的基本生活條件,從加強管制、限制競爭的方向走是沒有意義的。用人工智慧等科技創新,鬆開財富創造與人力勞動之間的鎖鏈;用無條件基本收入確保市場經濟下的選擇自由,才是解決之道。但當然,我們永遠得要遇到這個問題:誰來買單呢?


再補充:
有朋友希望我解釋一下最後兩段。正因為連鎖企業用管理優化、規模經濟和設備自動化,降低了店均的管理、運銷成本,才能讓消費者降低取得成本(台北市走兩條巷子就有一家)、不時享有浮動優惠(比方第二件六折)、店員薪資基本合法。

在這種狀況下,政府從就業條件管制的角度來介入,真正會被威脅到的,其實不是連鎖企業,而是零星的自營商店,他們甚至沒有勞動條件可言。當然你可以說,我們堅持落實法規,先打老虎再打蒼蠅。但現實當中,你覺得國家機器拿到那些權力,是用來打老虎呢?還是用來打蒼蠅?




回過頭來,企業做為商品交易的賣方,他也是要跟其他賣方競爭的。就算因為服務或商品創新,短暫擁有超額利潤,其他賣方也會馬上跟進。為什麼大家要這樣刀口舔血,不斷在管理、創新上奪路狂奔?因為消費者就是不斷想要更好、更多、更方便、更便宜的服務呀。

你說消費者願意多付不代表老闆願意提高薪資,反過來也是一樣,消費者不願意多付誰來提高薪資給員工?所以我們會看到「品牌價值」、「公平貿易」等等說法,本質上就是在說服消費者多付點錢,只不過一個用的理由是「我這包包高端、大氣、上檯面」,一個用的理由是「我還要給我家裡人加薪呢,別那麼小氣了」。

消費者會買帳嗎?可能會,可能不會,反正市場決定。但用公平貿易的理由來支持政府用基本工資管制來介入,其實就是拉政府做打手,說我們大家設個底線再來競爭,要貴大家一起貴。最後既剝奪了弱勢消費者選擇貪便宜的權利,也剝奪弱勢就業者就業的可能。

2016年3月13日 星期日

【重點閱讀】別再聽信政府打房打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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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裏頭歌頌瑞士政府課稅、限價,反對房產市場自由化。值得關注的是,縱使諸般管制課徵,結果房價並沒有降到大家都付得起。這是當然的,大家都付得起的房價,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因為房子不只是遮風避雨的房子,還是包括區位、交通便利、生活機能等等的一整套產品。大家都付得起的房價,意味著每個人想住什麼地方都可以。但現實生活中就是有稀缺、有稀缺就有競爭。你想住,我也想住,咱倆就得拚個先後。

就算把房價通通定死成一坪一塊錢,甚至改用配給的不准買賣,一樣的問題還是會跑出來。只不過原本用金錢來表現的價格,轉而變成透過人脈關係(你跟我都想住同一個地方,那就看誰跟政委關係好)來表現,或者拳頭大的是哥哥。這樣比較文明嗎?我不認為。

順著這個邏輯,其實也沒有大家付不起的房價,只有「我付不起的房價」。而會付不起,追根究柢就是三個原因:要的太多了、有的太少了、沒搞清楚狀況。前兩者說到頭來就是權衡與交換,要不降低自己的期望,要不多跟人交換累積資本,第三個比較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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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房價看起來高得嚇人,成交總價動輒八百上千。但你如果攤開來看,銀行貸款可能就佔了九成到九成五。這一點即使在金管會規定房貸上限成數之後依然如此,因為有人願意、可以付貸款,銀行怎麼會不想方設法貸款給他呢?只是用什麼名目的問題而已。

而實際的貸款繳納,也許繳了兩年,也還不到本金的一成。這聽起來好像很絕望,其實在高度變動的都市生活而言,在一個地方住個兩年就得要搬走,也是很正常的事情。這樣算下來,兩年付的錢,其實還不到總價的兩成。就算賠售,也再貼個一成就好。會覺得房價高到嚇人,其實是用信用經濟以前那種買東西就要全額支付的心理,在評估自己的經濟狀態能不能買房。

當然,對於銀行透過貸款創造貨幣,或者國家舉債印鈔創造貨幣的做法,我是有疑慮的。但現在的信用經濟運作模式,說到頭來也是大家共業共擔,差別是有沒有搞清楚現在的錢是怎麼運作的而已。搞不清楚,就會用舊模式覺得房價是天價。搞清楚,就會知道東挪西湊其實小康家庭也未必買不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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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可能有大家都買得起的房價,也沒有大家都買不起的房價,那麼政府種種打房的措施是怎麼回事?不是說好要打房打到住者有其屋嗎?事實上,這根本是做不到的事情。政府把注意力導向所謂炒房投資客,好像房價高漲是這些人害的,只是要正當化自己在房市買賣中加課雜稅的企圖而已。

只要有稀缺,就一定有競爭,只要有競爭,就一定有人買不起自己想買的房子。政府徵稅等等,對於解決稀缺其實沒有任何幫助。因為就算明天發布新新台幣,一元兌二元新台幣,房價整體降個五成,出得起錢的還是原本那些出得起的。

政府徵走那些稅,拿去蓋新房子的話,對於紓解稀缺的確會有幫助。但這裡還是會有政府行政效率和權力尋租的問題。如何選擇區位、回應需求,政府在資訊上就與直接面對市場的建商隔了一層。就算政府發包給建商,裏頭有多少圖利空間,到時候為這些利益買單的是誰,我們在雙子星等等案子裡也看得很清楚。

而市場的逐利動機,卻會讓建商蓋用最能夠回應需求的方式、蓋在最能夠回應需求的地方。從最搶手的地方開始紓解稀缺,讓後面的區段稀缺逐漸減少,價格相對下滑(其實意味著前面的人的需要已經被滿足了)。如果建商判斷錯誤,到時候滯銷、賠售,也是各人造業各人擔。政府就不同了,官員尋租、人民承擔。

而且政府選擇區位,充滿政治考量。要嘛蓋在最多買不起房子的人,也就是房價最低的地方,要嘛用市場無法理解的低價,蓋在最稀缺的地方。說好聽是照顧弱勢,但以前者的狀況而言,人家如果有選擇,寧可住在稍高價位的地方。這些稀缺的紓解,反而不會層層下推地擴及各個區位,只是在最不稀缺的地方紓解稀缺而已。

後者的狀況而言,現在台北市府要在文山區蓋公宅,恰好反映這當中的兩難。這裡非常稀缺,但政府要用不符行情的價格出售或者出租這些房屋,其實只會有一種下場,那就是你不掙的錢,有人會替你掙了。

高度稀缺碰上破盤低價,結果就是大量需求。大量需求就有競爭,不管你用抽籤、身分審核,人們總會找出辦法取得這些資格,一翻手把真實的價格反映到市場上。就算你禁賣、禁轉租也沒用,充其量把那些原本用金錢表現的價格,逼迫成用社會資本、政治資本來表現而已。稀缺依舊存在,只是政府多了許多裁罰尋租的空間而已。


延伸閱讀:國家機器制衡的表象


話說回來,這意味著那些擔心政府蓋公宅會拉低行情的天龍人,其實也犯糊塗。他們以為行情變低,是因為有低於行情的公宅在出售、出租,有不配住文山區的人跑來住文山區。其實住不起文山區的人,到頭來還是住不起。而真正造成行情下滑的,其實是因為稀缺被滿足了。不論政府蓋的公宅,還是建商蓋的豪宅,其實並沒有分別。

準確來說,豪宅滿足稀缺的效應會從頂端一路往下蔓延,公宅滿足稀缺的效應反而不會往上影響到頂端的豪宅。真要說哪個對行情的衝擊比較全面,頂端豪宅的影響力,還比半調子的公宅更無遠弗屆呢。

別再聽信政府打房打房了,不追究法幣制度、通貨膨脹,那些稅賦都只是政府用來刷存在感、強徵民財、權力尋租的伎倆而已


延伸閱讀:打倒學術期刊付費高牆?

國家機器制衡的表象

新國會上任之後,每天看新聞,都看到理想主義者們聲嘶力竭,要用各種規定來形塑自己理想中的世界。

有的人覺得孩子是社會共同的責任,要在立法院設置公立托育。
有的人覺得A片教壞因仔大小,要剝奪「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著作權。
有的人覺得學術期刊黑心貪婪,要動用公權力撤銷著作權轉讓的舊合約,阻止未來的著作權轉讓。
有的人覺得農地應該農用,要立法提高農地轉為他用的門檻。
有的人覺得不可以侮辱原住民,要授權給國家懲罰歧視性言論。
有的人覺得看黃安不爽,要動用國家機器禁止他入境。
有的人覺得賭博害人不淺,就樂見國家機器對賭博開罰取締。

他們都會說,我只是在必要的時候調動國家來制衡不正當的行為。卻忘了他們對立面的人也是這樣想事情的。

那些人覺得殺人犯就是該死,所以要授權給國家處人死刑。
那些人覺得婚姻就是一男一女,所以要國家禁止同性婚姻或者多元成家。
那些人覺得不該突然打開車門,就要國家機器來開罰。

每個人都以為自己不過是針對必要之惡來調動國家機器,一來一回,全部都是國家機器在擴權。而權力在國家手上,會拿來怎麼用你根本不知道。


延伸閱讀:國家機器真正的競爭者就是公民


懲罰歧視性言論的權力,有沒有可能拿來做言論審查?
禁止著作權轉讓的權力,有沒有可能拿來干涉學術自由?
對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著作的侵害,有沒有可能拿來剝奪批判政府言論的正當權利?
裁罰賭博的權力,會不會被拿來收賄甚至逼死弱勢老百姓?

你會說現在是民主時代,我們可以監督。但傾家蕩產的不是你,被國家機器追殺的也不是你。你只會看看新聞,轉貼文章。面對國家機器無能為力的終究不是你。

當然,這還是新聞有報導的情況。更多時候,國家機器對權力的濫用,你根本看不到,也無從關心起。

把自己對世界的理想按捺一下吧。只要經過長時間的對話,那些理想不是沒有實現的可能。但是透過國家機器的強制力來走捷徑,卻往往適得其反地讓這個世界變得越來越駭人聽聞。


延伸閱讀:保守主義或者理想主義?─寫在讀過《成為他自己》之後

2016年3月12日 星期六

無條件基本收入不等於最低基本工資

請先閱讀:先進國家的大膽實驗,人民基本收入政府幫你扛!



乍聽無條件基本收入,很多人會把它跟最低基本工資搞混。但兩者並不一樣。前者是不論有沒有工作,無條件發給的社會福利。後者則是規定只要有工作,至少應該得到多少工資的法律規範。

對我而言,相較於授權國家裁罰人民之間合意交易、打壓邊緣性就業(就是最低薪的那些工作)的基本工資,無條件基本收入的概念是比較不啟人疑慮的。

事實上,現在人們把這當成福利國家的極致,但當初類似政策的提出,是來自最右派的市場主義經濟學家。理由正是避免政府為了「解決」失業問題,做出各種規範、管制,擾亂經濟活動的效率。

右派經濟學者的考量是,與其遵循凱恩斯主義,用各種管制、建設以及隨之而來的政府擴張,來吸納失業人口,同時忍耐政府的低效、濫權。不如坦盪盪發給津貼,確保人們的基本生活資源,至少不會有各種尋租、扭曲。

但是無條件基本收入仍然要面對一個問題:財源。國家機器畢竟得要用課稅或者舉債的方式,來在人民未必同意或者未必有意識的狀況下,為無條件基本收入買單。

於此相比,民間的社福和慈善機構,比國家機器多了幾分你情我願,也沒有通貨膨脹的隱憂。但是民間得到的捐款,與無條件基本收入所需要的巨大金額相比,顯然是太有限了。

每個支持無條件基本收入的人都得問自己:如果今天有個旨在發放無條件基本收入的公益信託基金,我願意付出多少代價,來挹注這個基金呢?

如果大部分人的答案都是:憑什麼有人可以無條件分走我辛苦賺來的錢?那麼期待國家機器用強制力課稅、濫權舉債印鈔完成這件事,豈不是拿自己的權利開玩笑嗎?

無條件基本收入,我支持,很多人都支持。但世上沒有不必付出代價,就能實現的願望。


先當好教書匠還是教育家?

請先閱讀:在第一線的老師嗆「教改」學者:學生連國字都不會寫,怎麼教他思考力?

我服輸。

反正今天連農地農用的地雷都踩了,索性多談談自己怎麼想這篇文章的吧。

我覺得這篇文章很務實耶。他不是說不要想當教育家,而是說「每個老師,都該先做好一個教書匠,行有餘力,再來想怎麼當教育家」。

我自己不是沒有教書的經驗,可是坦白講,單就教書能力來講,我自問普普偏劣。說我有沒有想要帶給學生的視野呢?有,可是我的確沒能耐讓學生非常有興趣、非常聽得懂。這是不是就是他說的沒做好教書匠,就想當教育家呢?我自問多少有點這個味道。

我們對孩子能力的期望也是,能獨立思考、自主學習當然很好。但是有些功夫沒有下,真的連閱讀理解都有問題,講得嚴重一點,連打字都不知道怎麼打。當然我們可以期待好奇心倒逼孩子去下那些基本功,但現實中真的是不求甚解的多、刻苦用功的少。

當然,這不代表現在的老師,大家都是好的教書匠,事實上只是應付的也所在多有。也不代表做好教書匠就自動會變成教育家,迷失在表面的知識傳遞的更是多如牛毛。但我認為這篇文章,對於有教育家情懷的人,不失為一個務實的提醒。最起碼我是被點到了啦。


延伸閱讀:關於教育的兩種基進想像

和尚跑來跟牧師傳道

我的人生中一再遇到和尚跑來跟牧師傳道的狀況。

當我在批判資本主義的時候,剛開眼的獨派跑來跟我說中華民國如何如何。

當我理解市場經濟,批判背後真正搗亂的國家暴力,左派青年跑來跟我說市場如何需要國家制衡。

我只是愛智求真圖自由,痛恨一切束縛人的暴力。但總有人以為我沒走過他走過的軌跡,巴巴地叫我看那邊的風景。

有沒有看過,我心裡有數。真沒看過,我自然會謙卑起來。說誰,誰知道。

2016年3月11日 星期五

臨時停車開車門要增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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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說過,必須要分辨「反對某事」和「支持國家禁止某事」之間的區別。而突然開車門這個例子,恰好可以說明這點。

任何人都反對突然開車門,但我們就因此要支持國家對突然開車門開罰嗎?

這首先有執行上的難處,多突然才算突然?如何落實查核?要警察用監視器監督路邊停著的每一台車輛嗎?

於是這裡出現了第一層權力尋租的空間:擴大監視,以及選擇從哪裡開始擴大監視的權力。

而當突然開車門真正釀成禍事的時候,我們原有的法規不足以釐清責任嗎?過失傷害、過失致死,民事賠償,該賠賠,該罰罰,這樣不就好了?

真正因為開車門釀禍的人,光支應民刑事責任就已經懊悔不已了。以後別說不敢亂開車門,連開車搞不好都有陰影了。國家機器這時候還要跳進來開罰尋租,是什麼意思呢?除了強搶民產之外,對社會有任何幫助嗎?

說到這裡,你應該就能明白,為什麼我雖然反對人們突然開車門,但更反對國家立法裁罰,禁止突然開車門。

覺得什麼不對,就要國家來罰它,這就是典型的威權主義性格。民主社會的公民,對國家機器的任何擴權,都該戒慎恐懼才是

2016年3月9日 星期三

打倒學術期刊付費高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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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麼拿貪婪、壟斷等等模糊的字眼潑糞,都沒辦法否認期刊能夠收費,是反映出人們對它在專業審查、學術權威上的需求。

如果人們真的不需要,它空喊高價也是有價無市。畢竟又不是國家認證、法定規費,有什麼好抱怨的?真的覺得高,就自己組織期刊跟它競爭,看能低到哪裡去。

現在是既圖著期刊用審查費、行政費和編輯費堆起來的學術權威,又打著研究公共化的旗子,拒絕接受付款。到時候期刊無法維持,也是魚死網破,誰都沒好處。

最恐怖就是國家介入、收歸公有。表面上收費便宜了,但在權力籠罩下,期刊不再對學術社群負責,而是對國家機器負責。到時候收費再怎麼低,換不到需要的東西也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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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更別提國家直接把學術權威法定化,逼迫學術社群向國家機器獻媚了。台灣的國科會計畫,不就是這麼回事?

回應彭兄補充說明:
到頭來只有一個問題:如何確保利潤沒有超過他所創造出的價值?除了市場機制之外我們還有什麼別的選擇?

這些期刊的學術權威,來自學術社群多年來的自願交換和共同認可。如果看到這些期刊如今收價頗豐,就回過頭來認為當年的交易糊塗了,打算不認帳,這跟無賴有什麼區別。

而這些期刊也隨時要面對潛在的競爭者的競爭,提供盡可能高品質、低價格的學術權威認可。這也是後進者會覺得難以進入市場的根本原因。如果這些期刊真的以為自己穩坐江山,提取了超額利潤,後進者馬上就會有空間進入市場。

所以把注意力擺在這些期刊現在收取的價錢,並且用主觀意願來主張他的利潤超過價值,我覺得是太武斷了。

反過來說,我倒覺得該檢討的,是世界各地的高教、研究機構相關法規。這當中可能或多或少有規定要引用這些等級期刊的文章,或者升等要在這些期刊上刊登多少文章。

這些僵固規定用權力強制,逼得學術社群非得向這些期刊供稿、採購,而不能自由地依據自己的需求和意願,選擇投稿別的網路平台、尋求別的學術權威。如果要說這些期刊有什麼東西是他不該拿的,這些靠權力創造出的尋租利益,才是他不該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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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的焦點,應該擺在各種權力強制的規定當中,有沒有鞏固、擴大這些期刊既有的學術權威。把這些東西拆掉,權力尋租帶來的超額利潤,就會自然釋出。其他的競爭者要進場的空間才會變大。

至於透過什麼樣的方式來挑戰這些期刊既有的學術權威,我覺得集體談判議價、聯合抵制、另組期刊,都是很好的嘗試,畢竟都在開放市場中接受學術社群的公評。

但這篇報導偏偏只用一堆主觀的道德詞彙來對這些期刊潑糞,把偷竊的行為正當化成羅賓漢,卻只字不談權力尋租這真正的問題。我覺得作為一篇深入報導,作者是犯迷糊了。但也不難理解,過去那麼多年以來,我他媽也犯迷糊。

2016年3月5日 星期六

從余宛如提議修法讓孩子進立院,看見我們每個人都是彼此的地獄

我覺得放寬當然是好事

余宛如提議修正立法院議場規則,放寬原本只有「出席、列席、首長隨員與會場工作人員」能進入議場的規定,讓立委及首長可以帶三歲以下幼兒進場。此議一出,引發輿論譁然。支持者高舉工作場所應對親職友善的大旗,反對者認為恐有干擾議事效率的疑慮。至於那些覺得新科立委過太爽的情緒性發言,我們姑且不談。

首先我當然是同意放寬的,而且我認為還要加碼。不要只針對三歲以下幼兒,而是只要出、列席人士認可,報備後即可開放進入議場。這也不只是親職友善工作空間的問題,而是這條規定有沒有必要存在、應該用什麼形式存在的問題。

有人會說,要是開放規定,有心人利用權限開放牛鬼蛇神進來,擾亂議事、干擾秩序怎麼辦?我會覺得:有暴力就抓、有犯罪就辦,其他不怎麼辦,社會自有公斷。

要知道現在國會隨選視訊、電視台攝影機到處架設,你要搞把戲,全台灣眼睜睜等著看。如果你帶人帶得有理、有正當性,人民也會接納。你要真有膽量帶人進來干擾議事,後果自負。只要報備在案,找得到人負責,好好壞壞人民自有公斷。

國民黨整天在指控民進黨霸占主席台、批評太陽花攻佔立法院,可是兩次選舉的結果,正說明人們對形式上的秩序和守法沒有興趣,而是更關心國民黨打著秩序和法治的旗號,到底是打算做什麼。

所以我認為,既然是網路時代,就全面開放、大家監督。不要讓這條規定,成為有心人將人民拒於立法院殿堂之外的口實。


法規放寬又如何?你敢帶嗎?



回到三歲孩子的問題。就算法規開放,帶不帶進議場,追究不是法規說了算,還是得回到現實情境當中權衡。帶小孩的要評估孩子失控、影響議事的可能性,評估輿論對這個可能性的容忍程度。反正不影響權力運作,這種限制盡可能放寬,就讓大家自己權衡就好。

而這就讓我們必須要面對,到底是什麼阻擋了親職友善的工作空間?我們又可能用什麼方式,來創造對親職更友善的工作空間?

看看網路留言裡那堆充滿相對剝奪感,覺得「我沒有憑什麼你有」的發言。我敢說就算法規鬆綁,還是鮮少有人敢冒這種風險,去挑戰這些輿論。畢竟這些輿論都是選票、都是民意消長的指標。

即使規定放寬,你真帶孩子進場,要是有什麼吵鬧。到時候就算你聲嘶力竭地喊「我帶孩子我合法」,哪又如何?反對的輿論不買帳就是不買帳。畢竟法律是社會秩序和價值觀的成文衍生物,而不是相反。期待台灣人因為照抄了歐洲的法律,就變得像歐洲人那樣開明、彼此尊重,根本就是理想主義者的自我感覺良好。

跳脫立院,在其他的職場中也是一樣的道理。我可以想像已經有人虎視眈眈地要遊說立法,提出種種友善親職的規定和措施,要求企業遵守。但實際上又如何呢?你的上司和同事都覺得你沒事找事生什麼孩子,你拿什麼去抵抗?結果還不就是摸摸鼻子自願辭職或者停薪嗎?

有人會說,徒法不足以自行,關鍵在落實稽查。拜託,政策落實都有成本的好嗎?柯文哲搞勞動條件普查花了多少資源?裏頭有多少冗贅、尋租的成分?你有那麼放心授權給國家,讓它用各種理由對你的生活指指點點?


真正的進步,不要仰望政府


台灣社會的公共事務討論,在最底層有個威權主義的邏輯。我覺得什麼事情好,就要國家用法令、行政體制來完成它;我覺得什麼事情壞,就要把它入罪、入刑,要國家機器來懲罰它。各方角力,一來一往之下,結果只有國家機器不斷壯大,獲得各種手段來干涉、取締人們的種種行為。為了要「落實」這些規定,又不斷編列預算、增聘人力,把赤字搞得越來越高。

反正政府的錢也是課稅(搶)印鈔(騙)白來的,哪有什麼成本效益考量?當然樂得回應各方需求,並且盤算著怎麼把這些新獲得的權力,拿來兌換成現實中的其他利益。看是打壓競爭對手啦、扶植己方陣營啦,或者直接收賄、徵稅啦。一百萬種你想得到想不到的權力尋租方式,就在理想主義者不斷仰望國家,希望政府出來話事的過程當中,不斷被握有權力的人發明出來。

二戰之前的英美社會,奠基在公民自治傳統之上,對這種大政府的傾向有所忌憚。不會什麼好壞都仰仗國家機器出來話事,反而覺得你政府維持最基本的社會秩序就好,有什麼事情我們自己解決。

與此相對,台灣的公民社會貌似不斷崛起,但是沒有反省這最根本的邏輯,恐怕就是走岔了路,往威權主義的方向邁進。歸根究柢,我們每個人都是彼此的地獄。有什麼樣的公民,才有什麼樣的生活,才有什麼樣的社會。

追求社會的進步沒有捷徑,只有靠著人的改變。期待抄捷徑用權力來落實你的理想,結果只是授出各種權力,養肥政府這頭威權怪獸四處尋租。與其仰望政府來取締什麼親職不友善,不如對正在哺乳的人多一分鼓勵、對正在吵鬧的孩子多一分包容。真實的進步,是得要這樣一點一點拱出來的。


本文刊載於公民行動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