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對政府禁止同性婚姻,也反對護家盟亂扯。但這篇文章拿「總統府被人造謠生話都知道要澄清」,來主張「護家盟整天造謠,政府應該嚴懲」。這漿糊邏輯我就敬謝不敏。 有人聲稱總統府說了什麼話,總統府有責任澄清,因為在憲政邏輯上,它的每句話都要受到民眾檢驗。總統府澄清不是因為「他說的是錯的」,而是因為「我(總統府)沒有說他聲稱我有說的話」。也僅只於澄清,不可能懲罰。 如果我們期待行政權用嚴懲來「導正視聽」,那會是如何?有些人只想到「護家盟就不會那麼猖狂」,覺得很爽。但言論自由的意義,本在於「禁止政府對人民言論進行管制」,是民主社會存續的重要基礎。期待行政權導正視聽,實際上就是拱手把言論自由讓出去,是嚴肅的憲政議題。怎麼能像孩子一樣,聽了不高興就要政府來「主持正義」?到時候人人如此,那言論自由豈不形同具文? 在憲政民主社會裡,我們還要來這套「哭著要爸爸主持正義」的戲碼嗎?人家講什麼讓你不爽,你要嘛就拿誹謗罪來吉死他,要嘛就講道理打臉他,社會自有公論。動輒要政府來嚴懲管制言論,拿言論自由來玉石俱焚,最後難免威權復辟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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