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0日 星期五

薪資成本可列舉扣除 影響540萬戶|政治社會|2017-02-09|聯合新聞網|天下雜誌

最後面稅官舉的「極端」例子,不妥在哪? 人家寧可把賺來的錢砸在每天搭飛機上班,也不要讓政府把錢收去用在發退休金、搞蚊子工程。開飛機的也是挺著腰桿,把有錢人的錢掙到手,總好過政府拿槍桿子來搶。不妥在哪? 說穿了,你們就覺得自己比較會,要打著公共利益,搶錢給政府花嘛。而政府怎麼花這些錢,你們真的有本事去監督嗎?還不是任著代議士和官員亂搞? 幼稚民主社會的「公民」,懷抱的這種「徵到的稅是大家的」的錯覺,真是可悲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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