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3日 星期四

為什麼台灣每個月,都會有古蹟被燒掉? 關於古蹟自燃你應該知道的基本知識 - 全能古蹟燒毀王

居然把「私有資產要列為古蹟,須取得屋主同意」,當成是個侵害公眾文化權、凌駕政府公權力的「問題」,亟待解決? 公共設施保留地的餘毒未清,政府每年光研究經費就花了6500萬,套牢的民間土地不計其數。現在還想修文資法替政府擴權,打著文化權的旗號佔屋趕人,好讓你們這些文青可以進去喝咖啡、住民宿是不是? 有本事就買下來,自己提報古蹟自己經營呀!只想擺個奧客嘴臉,縱容政府亂搞好讓自己爽。簡直欺人太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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