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6日 星期六

關於月亮杯募資計畫

看了台灣月亮杯募款計畫的說明信,百感交集。先簡述如下:

1. 月亮杯被政府視為醫療產品,第一例必須經過臨床實驗,曠日費時。
2. 想免除臨床實驗,必須提出產品在美國以及歐盟的上市證明。
3. 但是歐盟並不將月亮杯視為醫療產品,於是也不會有月亮杯的上市證明。月亮杯要循此途徑免除臨床實驗,是不可能的。
4. 但法律是有解釋空間的,根據高人提點的某種商業機密等級的方式,已經另外找到途徑解套了。(也就是說,1-3點都是白講)

透過這個例子,想要說明的是法律成本這個概念。在一個社會當中,人民對自身權利會有種種預期:什麼事情可以做,什麼事情用什麼方式做會要付出什麼代價,我有沒有資格適用某種權利等等。而這些預期,最重要的依據就是法律規範。

這時候我們很直覺的會以為,法律規範得越明確完整細緻,權利預期越明確。但還有另外一個面向,就是法律體系並不是訂定頒佈之後,就會自動同步到所有人的認知當中。人們為了了解自身權益,必須投入時間研究法律或者花錢諮詢專業;政府也必須付出大量行政成本,來做政令宣導。規範越細緻,認知同步的成本就越高。

而即使我們不計成本,又或者說找到了非常低成本的同步方式(比方在所有人的腦袋裡裝個晶片,先假設這不會影響到思想自由),還是會撞上另一堵牆。那就是現實世界太過複雜,法律規範再完整細緻也難以一一符應。當初自以為周全完備進步的法律規範,隨時隨地都可能變成昧於現實、礙手礙腳的恐龍法規。


延伸閱讀:對小生產者的支持系統,成本由誰來負擔?


上面那個月亮杯的例子,就具體呈現這個問題。有趣的是,市場中的人們,照樣會在給定的框架下鑽出縫來,甚至把法規的僵化,轉化成自身的利基所在。上述那個「商業機密」(其實也就是找到一個政府可以接受的解釋方式,好配合自身的需求),以及隨之而來的競爭優勢,就是典型的例子。

人們自己會找到出路,這就意味法律規範嚴苛過時也無所謂嗎?恰好相反。把這個情況擺在全球化的視角來看,當其他人用服務創新、儲運流程精進來競爭的時候,我們卻把大量的時間精力花在法律解釋上,在法律解釋能力的層面下競爭。

當然競爭者的湧入,自然會逼得掌握法律解釋先機的先行者,得要從流程優化的角度來競爭。但先前耗費的時間心力,卻除了兌換成先行者短期間的競爭優勢(這簡直已經是變相的行政壟斷了),對消費者沒有任何益處可言。這就是我們因為法律成本,所造成的社會資源浪費:自己弄了套遊戲玩得很高興,通關了才知道世界根本不是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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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者們,往往基於自己對社會的期待,在法律上安排種種厚此薄彼的調控。凡此種種,除了抬高人民釐清權利的成本(因為有好多種資格分別享有不同的權利)、增加權利預期的不確定性(因為你未必如你以為的適用某些資格)之外,也都會誘使人們去追逐法律上的優勢,要使自己成為被法律厚待的那一方。至於原本扶弱抑強的立意,卻往往因為弱勢者不堪法律成本,而變成強者裝弱尋利、弱者反遭排擠的狀況。一番美意卻適得其反。

新政府即將上任,人們都期待大刀闊斧的種種調控作為。反而是這個時候,我們更該緩口氣,按捺一下自己對世界的種種理想主義衝動,不要妄想著用政治力來擺弄這個世界。那將導致整個社會的法律成本節節高升,資源浪費在玩法務虛的遊戲當中,最後以整體社會的競爭力下滑作收。

這時候我想起蔡英文說的,要謙卑、謙卑、再謙卑。希望他記得自己說過的這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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