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1日 星期二

立院三讀《動保法》 吃貓肉狗肉最高可罰25萬元 | 即時新聞 | 20170411 | 蘋果日報

我算是個貓奴,家有一貓一犬。但我仍然認為,這種毫無比例原則可言的立法,根本是理盲濫情的鬼扯。要是我家的貓被人吃了,我要跟他求償250萬也是我的事,輪得到你政府來罰他25萬? 容我說一句:干你屁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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