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屋稅最近甚囂塵上,學者提問「如果SOGO業主突然拿喬,讓整棟SOGO空在那邊,造成整個忠孝復興商圈的崩潰,這時候台北市政府是該理還是不理它?」
他提出這個設問,好像假設合理的答案是「當然要由政府來管一管!」但坦白說,我看不出來為什麼。
假設整個忠孝復興商圈的房產,通通都屬於同一個人,他要少釋出一些物件,好在數量和價格之間抓個最大值,有什麼問題嗎?
不要因為這是房子就覺得「這不一樣」,生產石油的也不會一下子全部把石油挖出來賣,會在數量和價格間抓個平衡,最大化它的收入。各行各業說穿了都是如此,有什麼好奇怪的。
全部屬於一個人的情況下沒什麼好奇怪的,產權分散的情況下就更沒什麼好奇怪了。你想想,那些端著不降價出租的房東,就算盤算的是抬高自己的收益,也同時在幫其他房東抬價。這種損己利人的傻事,我們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更何況商圈衰敗,首當其衝的還是房東自己的資產價值,需要旁邊的人來操心嗎?
這種不願意接受「商圈轉移的現實」,總要想方設法「讓事情是它本來應該的樣子」的想法,說穿了就是中二而已。冷靜成熟點看,空就讓它空、跌就讓它跌。忠孝商圈的區位優勢還在,就算眼前商圈衰落、物件閒置、資產價值下跌,這些條件也終將在不遠的將來,成為整併、再造、重新開發的基礎。
老抓著對過去的想像和預期,以為該做些什麼,來讓事情維持「自己認為應該是的樣子」,其實都是自以為是。
不過,我倒想問一句:如果店面空置應該要有空屋稅來懲罰,那麼勞動力閒置應不應該有失業稅來懲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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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在下認為,自由市場是建基於人人平等的基礎的,因此在自由市場裡,人人可自由開價、議價、查問貨品的詳情、決定是否購買等等,沒有人應該失去以上所列的權利。
但囤積房屋的行為卻是背離自由市場的理念,因為,自由市場既然是講求人人平等的,那麼像土地這種自然資源應該是讓每個人都有平等的機會使用,而非容許一少部份富人霸佔。其他自然資源如陽光和空氣的使用也是同樣道理。既然土地使用權應平等,那麼,囤積房屋應受限制。
或許,容許我補充一下,私有制那套「物主有權決定如何使用或處理他的私人物品」的主張是對的,問題只在甚麼東西應該私有,甚麼東西不該私有。
回覆刪除我認為能完全私有的東西只有個人的勞動力,因為勞動力是要人付出汗水才能體現出來的;而天然資源則是天然存在,不需付出汗水,因此任何天然資源都不應該私有。
但是,為了讓有能者能發揮他的能力,提升大眾的生活水平,我們可以權宜地允許有能者使用比其他人更多的天然資源,以使他們可以營運更多實業、開創更多新事物。舉個例子,如果我們不允許手機製造商佔用土地蓋工廠,那麼我們怎樣可以只花一個星期的薪金即可得到一台構造複雜、無法以個人能力製造的手機?如果我們不允許手機的零售商佔用土地開店,我們如何能很方便地買到一台手機?
至於只佔著土地或房屋但沒有任何產出的人,我們當然應該向他們徵收空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