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主張自己能增加就業、創造更多GDP,並且用共享經濟的大詞來主張自己有道德光環。在我看來,也是犯了糊塗、作繭自縛。如同上面所言,UBER模式提供了一個新的機制,用更低的成本(整合人車資訊、雙向評鑑的手機APP)達成了更好的成果(駕駛得要討好乘客;有心人得要連車帶手機偷到手,才有可能冒充別人,擺脫系統追蹤犯案)。這是在促進人力、資源運用效率的提升。
而人力、資源運用效率的提升,跟就業機會和GDP這兩個主流認知裡越高越好的經濟指標,是有矛盾的。同樣的問題,我們花越多人來處理,就業機會越多;花越多錢來處理,創造的GDP越高。而花更多人、更多錢來處理同樣的問題,這就指向了效率的低落。逆推回來,效率的提升,本來就會減少就業機會、降低GDP。UBER拿這兩個指標來標榜自己,是在搬磚頭砸自己的腳。
拿共享經濟來自我標榜也是一樣的道理。共享經濟和過去的經濟,其實沒什麼本質上的差異,依舊是交易和分工。只是科技的發展,讓我們開始可以繞過中間人機制,落實點對點的、奠基於使用權的交易,來提高資源運用的效率而已。我這麼說不是在否定共享經濟,我是在說,經濟活動的本質其實向來如此。共享經濟感覺有道德光環,是因為大家對經濟活動長期的汙名化。
會去汙名化經濟活動,其實是大家把注意力放在貨幣,才會認為交易是個有人輸有人贏(有人花錢有人賺錢)的零和賽局。但只要把注意力從貨幣身上移開,看清真正的財富是商品、服務、解決問題,就會意識到交易的獲利是雙向的。有人滿足需求,有人換到貨幣,而換到貨幣,是為了要去進行交易,滿足別的需求。經濟活動,本來就是雙贏的遊戲。UBER到底是不是、夠不夠格稱作共享經濟,這個戰場根本就是庸人自擾。
不論是就業、GDP,或者共享經濟,UBER都拿一些虛假的進步往自己身上套,結果反而讓自己兩面不是人。UBER真正該主張的,是效率提升帶來的更多可能性:釋出的人力可以解決其他問題、省下來的錢可以花在別的地方。畢竟一個社會不可能靠裝忙、浪費資源變得更好。但老實說,UBER犯這個糊塗,情有可原。因為整個台灣社會在政府的長期洗腦下,都在犯這個糊塗。
from 真暴民的時事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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