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1日 星期一

台灣正式進入計畫經濟時代

公平交易法、國土計劃法。這樣一路看下來,台灣沒有市場經濟可言,正式進入計劃經濟時代。

菁英總是堅信自己認為的好,覺得不計代價成就那些好,是理所當然的事。人們看到真的有些東西做出來了,也就跟著覺得挺好。

但真正付出的成本,是那些從來沒有機會發生,於是你永遠也看不到的東西。巴斯夏百年之前的叮嚀,言猶在耳。


2016年3月20日 星期日

宜蘭農用地未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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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經濟和計劃經濟,目標都是要解決「如何調動有限的多用途資源(比方土地),來滿足人們的需求?」差別是前者靠社會上的消費者買單,來分散決策,並且用獲利/虧損來漸進調整投資者的行為;後者靠國家機器以武力為後盾的強制力,由政府官員集中決策,並且用課稅裁罰的方式調整資源配置。

官員丟一句「農地本來就該農用」,就打算正當化自己對投資人的種種懲罰性課徵,等於是否定投資人有權利面對市場需求,進行種種資源配置的調整決策。於是也抽空了市場經濟運作的實質內涵,大家只能在權力設定的框架下使用資源,並且不停用扣死當、互相剝削,作為競爭手段。

你說台灣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社會,造就了諸多苦果叫人民承擔。我倒覺得台灣根本就是威權主義計劃經濟,讓官商勾結有肥沃的土壤,上下盤剝人民。但人民還冀望著青天大老爺們幫他們擘畫一個烏托邦藍圖呢。真是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社會團體強制公開財報,到底傷害了誰?


對於資金運轉量大,聘得起正職員工和會計的團體,這其實不是問題。帳要做都有辦法做。

真正會被影響到的,是那些規模有限、沒有專職會計來處理帳務的團體。要不就得要進一步堆高行政成本,要不就隨時等著政府上門,打著強制資訊公開的名義向你開罰。

但明明捐款人和團體之間,有他們相安無事、低成本的互信機制。你看不爽某些團體,要叫國家機器來弄它們,結果只是讓國家機器有理由弄最弱勢的人而已。

那些看起來很高大上的理由,遲早會用你想不到的方式,變成政府向人民裁罰的口實。不要不相信。

2016年3月17日 星期四

BRT結束營運,正好彰顯政府解決失業政策的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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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失業有什麼難的,僱人挖個大洞,把金子埋進去,再僱人把金子挖出來就好了。台灣哪是延續了中華文化的正統,而是傳承了凱因斯主義的香火呀!

而社會付出的成本,其實不是稅金,畢竟那只是交易媒介而已。真正的成本,是這些資源、人力、知識,原本能完成,卻因為政府浪擲,而沒能完成的事情。

但你有注意到嗎?政府談經濟,都愛談所得和就業,好像只要用權力弄一堆專案建設,大家忙東忙西、把錢挪來挪去,就叫做經濟欣欣向榮了。

根本胡鬧。


2016年3月16日 星期三

親民黨立委提案,提供吸食器就構成犯罪


得要把注意力擺在這種文字遊戲,正顯示出成文法的迂腐。但關鍵的問題是,國家禁毒的正當性何在?真正的效果又是什麼?有人被迫吸毒、毒價高漲、毒品被暴力把持、有人為買毒鋌而走險犯罪、吸毒者被社會孤立越陷越深,這些事情是禁毒的因還是果?自己想一想,答案其實非常清楚。

曾經有人跟我說,毒跟賭都是害人的東西,沒有權利可言。國家機器最喜歡人們用這種方法想事情,毒和賭沒有權利可言,性交易、自殺、同性婚姻、反政府言論、買賣房地最好也沒有。反正「民主時代」嘛,國家機器多麼謙卑呀,人民說了算,反正你們要我禁越多東西,我就有越大的權力可以去弄你們。

以你們口中所謂正義之名。

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

【重點閱讀】基本工資限制的其實不只是買方,也是賣方

今天瞄到一篇文章,開頭是這樣的場景:店門口貼著月薪18000的徵人公告,先來了一個年輕人應徵。眼看就要成交,後頭跟著一大媽,說我領17000就好。店長還來不及回話,又來個外籍朋友,說我沒身分證,給我16000就好。

文章裡描寫這個場景,是要質疑自由貿易,主張基本工資和公平貿易。但其實這個場景,正好展現了基本工資的問題所在,端視你用什麼眼光來看。

有句話是這麼說的:賣家只跟賣家競爭,買家只跟買家競爭,買家和賣家之間,其實不是競爭。在這個場景裡,提供勞動力的三位賣家,正表演了競爭的真實樣貌。競爭不是店長和應徵者之間的討價還價,而是不同應徵者之間,用不同價格在兜售自己不同品質的勞動力。

在這裡我們站在店長的角度來想一下,他是不是一定會用那位「賤賣」自己勞動力,充滿「奴性」的外籍朋友呢?其實未必,他也許需要一個在地語言流利的人,也不想承擔非法雇用的風險。也許盤算來盤算去,他會覺得17000的大媽最耐操划算。

這個盤算的過程當中,我們會看到,其實勞動力本身就不是均質的。我們以為一個正職工作崗位打死18000就不動了,但實際的工作場景當中,一切都得要在預期和評估當中,不斷權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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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說現在又來一個老手店員,開價19000,比大媽貴了兩千。但如果多花兩千塊可以省掉更多麻煩,店長也許會想要用這兩千塊換來更多時間來發展菜色、經營臉書,好最大化他的獲利。雖然「可以換到更多時間」和「換來的時間比兩千塊更有價值」也都只是他的揣測。

角度回到應徵者們,你會發現應徵者們也在根據自己的條件和狀態,調整自己的身價。外籍朋友就是知道自己沒有身分證可能會惹麻煩,所以要壓低價錢。如果來了個身障的朋友,他可能覺得自己貢獻有限,但還是希望能有份工作,開出更低的15000。搞不好店長盤算一下,想說他雖然不幹練,但認真肯做,每個月省下來的四千元也許還可以雇個兼職臉書小編,就給這位身障朋友一個機會吧。

這個時候,開場那個年輕人可不樂意了。還好他很懂法律,他就告訴店長,我們國家是有法定基本工資的唷,每個月最低18000,你這樣是非法雇用喔。大媽和外籍朋友一聽,趕緊就跑了。身障朋友徘徊不去,老手店員一把把他拉走,說要介紹他到其他地方去。於是,這位年輕人順利地用有尊嚴的薪資,得到了這份工作。

我沒打算要談18000算不算有尊嚴,畢竟這是個虛擬的故事。我想要說的是,在勞動力非常多樣、工作現場又充滿各種權衡的現實當中,基本工資限制的其實不只是買方,也是賣方。基本工資逼使所有人必須在這個價格以上,來跟其他人競爭。而同樣是18000,大媽、外籍朋友和身障朋友,受限於自己的條件,往往無法競爭得過年輕人。就像如果規定基本工資要19000,年輕人也無法用削價一千的方式來和老手競爭。

買方受到的限制則是,他不能用15000請身障朋友+4000請臉書小編的方式,來盤算他的投資組合。他只能在年輕人和老手店員之間做選擇,從而讓他經營的靈活性打了折扣。如果規定到22000的話,他也許寧可先請兼職的臉書小編,暫時打消增聘的念頭了。

你會說這都是資本家的危言聳聽,不就是為了要剝削我們。但進到真實的競爭場景中,你會發現不論買方、賣方,大家都在權衡,而且都可能誤判。老手店員可能很懶散呀,大媽可能非常俐落呀,沒進到工作現場,這些都無從得知,也無從校正起。

面對這樣複雜多樣的勞動現場,基本工資除了懲罰弱勢賣方,逼迫他們得要以自己無法負擔的高價和其他人競爭之外,其實沒有起到什麼作用。畢竟,這世界的工作不是上帝規劃好,讓每個人一個蘿蔔一個坑,有多少人就有多少工作。一個個工作崗位,都是在投資、競爭、權衡當中,買賣雙方都覺得自己有利,才創造出來的。賣方限價,首先排擠掉的肯定是最邊緣、最弱勢的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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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說,不去優化管理、研發技術好追求利潤,只知道從人事費下手算什麼英雄好漢?沒辦法創造出夠高價值的工作崗位,付不起基本工資,就趕緊回家洗洗睡啦。你顯然不知道,很多連鎖企業正是靠抬高基本工資,來抬高競爭者的成本,把他們趕出市場的。而且我知道的經營者,都不會只從人事費下手,畢竟省下來一分一毛都是自己的錢。

話說回來,店長在另一頭終究也是賣方,如果他自己漲價,消費者很快就跑光。如果類似的店家一起漲價,聯合壟斷定價的官司又等在那裏(這又是另一個迷思了)。看樣子,只有要求消費者忠誠了。只要消費者多付錢,薪資自然能提高,貿易自然就公平了。呵呵。


補充:
有人提醒,現實中更多是超時加班者勝出。的確,但在說的其實是同一件事。就是現實中的價格和工作內容,都是在多種因素中不停流動的。不准外籍朋友在金錢對價上競爭,他只有在提供的服務內容上來加碼。

而這又會衝到另一條線,就是最高工時。為了專注在基本工資,我先沒談服務內容上的競爭。

但理解競爭的本質,就明白最高工時和基本工資為何在現實中無法落實。那等於是理想主義者劃定一個規範,說我們大家有點底線,在這個範圍內競爭。而人們為了求生存,才不跟你那個,能加碼就加碼。

想要確保人的基本生活條件,從加強管制、限制競爭的方向走是沒有意義的。用人工智慧等科技創新,鬆開財富創造與人力勞動之間的鎖鏈;用無條件基本收入確保市場經濟下的選擇自由,才是解決之道。但當然,我們永遠得要遇到這個問題:誰來買單呢?


再補充:
有朋友希望我解釋一下最後兩段。正因為連鎖企業用管理優化、規模經濟和設備自動化,降低了店均的管理、運銷成本,才能讓消費者降低取得成本(台北市走兩條巷子就有一家)、不時享有浮動優惠(比方第二件六折)、店員薪資基本合法。

在這種狀況下,政府從就業條件管制的角度來介入,真正會被威脅到的,其實不是連鎖企業,而是零星的自營商店,他們甚至沒有勞動條件可言。當然你可以說,我們堅持落實法規,先打老虎再打蒼蠅。但現實當中,你覺得國家機器拿到那些權力,是用來打老虎呢?還是用來打蒼蠅?




回過頭來,企業做為商品交易的賣方,他也是要跟其他賣方競爭的。就算因為服務或商品創新,短暫擁有超額利潤,其他賣方也會馬上跟進。為什麼大家要這樣刀口舔血,不斷在管理、創新上奪路狂奔?因為消費者就是不斷想要更好、更多、更方便、更便宜的服務呀。

你說消費者願意多付不代表老闆願意提高薪資,反過來也是一樣,消費者不願意多付誰來提高薪資給員工?所以我們會看到「品牌價值」、「公平貿易」等等說法,本質上就是在說服消費者多付點錢,只不過一個用的理由是「我這包包高端、大氣、上檯面」,一個用的理由是「我還要給我家裡人加薪呢,別那麼小氣了」。

消費者會買帳嗎?可能會,可能不會,反正市場決定。但用公平貿易的理由來支持政府用基本工資管制來介入,其實就是拉政府做打手,說我們大家設個底線再來競爭,要貴大家一起貴。最後既剝奪了弱勢消費者選擇貪便宜的權利,也剝奪弱勢就業者就業的可能。

2016年3月13日 星期日

【重點閱讀】別再聽信政府打房打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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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裏頭歌頌瑞士政府課稅、限價,反對房產市場自由化。值得關注的是,縱使諸般管制課徵,結果房價並沒有降到大家都付得起。這是當然的,大家都付得起的房價,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因為房子不只是遮風避雨的房子,還是包括區位、交通便利、生活機能等等的一整套產品。大家都付得起的房價,意味著每個人想住什麼地方都可以。但現實生活中就是有稀缺、有稀缺就有競爭。你想住,我也想住,咱倆就得拚個先後。

就算把房價通通定死成一坪一塊錢,甚至改用配給的不准買賣,一樣的問題還是會跑出來。只不過原本用金錢來表現的價格,轉而變成透過人脈關係(你跟我都想住同一個地方,那就看誰跟政委關係好)來表現,或者拳頭大的是哥哥。這樣比較文明嗎?我不認為。

順著這個邏輯,其實也沒有大家付不起的房價,只有「我付不起的房價」。而會付不起,追根究柢就是三個原因:要的太多了、有的太少了、沒搞清楚狀況。前兩者說到頭來就是權衡與交換,要不降低自己的期望,要不多跟人交換累積資本,第三個比較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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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房價看起來高得嚇人,成交總價動輒八百上千。但你如果攤開來看,銀行貸款可能就佔了九成到九成五。這一點即使在金管會規定房貸上限成數之後依然如此,因為有人願意、可以付貸款,銀行怎麼會不想方設法貸款給他呢?只是用什麼名目的問題而已。

而實際的貸款繳納,也許繳了兩年,也還不到本金的一成。這聽起來好像很絕望,其實在高度變動的都市生活而言,在一個地方住個兩年就得要搬走,也是很正常的事情。這樣算下來,兩年付的錢,其實還不到總價的兩成。就算賠售,也再貼個一成就好。會覺得房價高到嚇人,其實是用信用經濟以前那種買東西就要全額支付的心理,在評估自己的經濟狀態能不能買房。

當然,對於銀行透過貸款創造貨幣,或者國家舉債印鈔創造貨幣的做法,我是有疑慮的。但現在的信用經濟運作模式,說到頭來也是大家共業共擔,差別是有沒有搞清楚現在的錢是怎麼運作的而已。搞不清楚,就會用舊模式覺得房價是天價。搞清楚,就會知道東挪西湊其實小康家庭也未必買不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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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可能有大家都買得起的房價,也沒有大家都買不起的房價,那麼政府種種打房的措施是怎麼回事?不是說好要打房打到住者有其屋嗎?事實上,這根本是做不到的事情。政府把注意力導向所謂炒房投資客,好像房價高漲是這些人害的,只是要正當化自己在房市買賣中加課雜稅的企圖而已。

只要有稀缺,就一定有競爭,只要有競爭,就一定有人買不起自己想買的房子。政府徵稅等等,對於解決稀缺其實沒有任何幫助。因為就算明天發布新新台幣,一元兌二元新台幣,房價整體降個五成,出得起錢的還是原本那些出得起的。

政府徵走那些稅,拿去蓋新房子的話,對於紓解稀缺的確會有幫助。但這裡還是會有政府行政效率和權力尋租的問題。如何選擇區位、回應需求,政府在資訊上就與直接面對市場的建商隔了一層。就算政府發包給建商,裏頭有多少圖利空間,到時候為這些利益買單的是誰,我們在雙子星等等案子裡也看得很清楚。

而市場的逐利動機,卻會讓建商蓋用最能夠回應需求的方式、蓋在最能夠回應需求的地方。從最搶手的地方開始紓解稀缺,讓後面的區段稀缺逐漸減少,價格相對下滑(其實意味著前面的人的需要已經被滿足了)。如果建商判斷錯誤,到時候滯銷、賠售,也是各人造業各人擔。政府就不同了,官員尋租、人民承擔。

而且政府選擇區位,充滿政治考量。要嘛蓋在最多買不起房子的人,也就是房價最低的地方,要嘛用市場無法理解的低價,蓋在最稀缺的地方。說好聽是照顧弱勢,但以前者的狀況而言,人家如果有選擇,寧可住在稍高價位的地方。這些稀缺的紓解,反而不會層層下推地擴及各個區位,只是在最不稀缺的地方紓解稀缺而已。

後者的狀況而言,現在台北市府要在文山區蓋公宅,恰好反映這當中的兩難。這裡非常稀缺,但政府要用不符行情的價格出售或者出租這些房屋,其實只會有一種下場,那就是你不掙的錢,有人會替你掙了。

高度稀缺碰上破盤低價,結果就是大量需求。大量需求就有競爭,不管你用抽籤、身分審核,人們總會找出辦法取得這些資格,一翻手把真實的價格反映到市場上。就算你禁賣、禁轉租也沒用,充其量把那些原本用金錢表現的價格,逼迫成用社會資本、政治資本來表現而已。稀缺依舊存在,只是政府多了許多裁罰尋租的空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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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這意味著那些擔心政府蓋公宅會拉低行情的天龍人,其實也犯糊塗。他們以為行情變低,是因為有低於行情的公宅在出售、出租,有不配住文山區的人跑來住文山區。其實住不起文山區的人,到頭來還是住不起。而真正造成行情下滑的,其實是因為稀缺被滿足了。不論政府蓋的公宅,還是建商蓋的豪宅,其實並沒有分別。

準確來說,豪宅滿足稀缺的效應會從頂端一路往下蔓延,公宅滿足稀缺的效應反而不會往上影響到頂端的豪宅。真要說哪個對行情的衝擊比較全面,頂端豪宅的影響力,還比半調子的公宅更無遠弗屆呢。

別再聽信政府打房打房了,不追究法幣制度、通貨膨脹,那些稅賦都只是政府用來刷存在感、強徵民財、權力尋租的伎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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