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我雖然是一週之內IG就升上八級的狂熱者,但這波pokémon熱我是無福消受了。已老。 即使如此,看到這則新聞,我就想起自己聽過不止一次的故事:機車騎士在停紅燈時掏出手機,刷刷訊息,後面的警察默默拍照,上前開單。 就如同我一再強調的,凡要授權政府進行禁制,必須追問法益何在。單純的「騎在沒熄火的機車上看手機」這個行為,禁止的法益何在?比例是否適當?我看不出來。 我比較能想像法益何在的,是行進中看手機,這種開罰我沒意見。甚至如果將停止車輛加上「阻塞交通」的要件(比方刷入神了沒注意到綠燈),我也可以接受。 但國家機器顯然不這樣看事情,它只將各種被法規禁止的行為,視為自己掠奪民財的機會。少數員警的酌情,改變不了這種把規範當成教條、不問實益何在的公權力文化。 所以朋友們,抓怪要小心呀,老大哥在看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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