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3日 星期四

最近有人在提數位經濟基本法,概念聽起來很棒:制定一個宣示性的上位法律,來作為指導政府施政的綱領。 但是拉回現實世界,這樣的指導綱領能起什麼作用呢? 別的不說,光是計程表的軟體化、數位化,裡頭卡著的根本不是政府的施政思維,而是既存業者的身家利害。眉腳也不在於公務員能不能豁免法規,而是誰來坦業者排山倒海的壓力,讓政治人物看得到有利可圖。 這是現實世界的政治運作邏輯,沒有一票投完包生子的。講好聽是需要公民參與,講難聽就是大家得瞎忙遊說搞尋租。 認清這一點,你就知道為什麼限縮政府權力那麼重要。政府管得越多,得瞎忙遊說搞尋租的範圍就越大。而我們當真白忙得起這許多嗎? #更別提政府四處都有價格管制的權力 #求仁得仁怪得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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