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7日 星期五

二論物流中心標案

先讀這篇

一論物流中心標案

Kenny先生又在說故事,但不是講髒話字數多,就會比較有道理。有看招標文件的,就會知道那篇純粹胡扯。


1. 不是有權參與選配,就一定保證能租到單元。拿考試正取來譬喻,是混淆視聽,因為考試是一人一個名額,這個標案則是一家廠商可以租好幾個單元。

2. 問題不是詹怎麼想到要利用BUG,而是到底有沒有BUG。前面說過了,沒有你說的那種BUG。中華郵政承認沒設上限,但中華郵政並不覺得這件事情有問題,是交通部覺得有問題,「應該」要多給幾間廠商進駐。只有在同意交通部這個判斷的前提下,標案設計才有疏失可言。

3. 上次說過了,按照評選須知,先讓順位前面的選,選剩下的如果少於下一位當初提的最低承租單元數,下一位可以和甲方議定,將就剩下的(依下附規定第4點)或者棄權(依下附規定第7點)。

今天網家順位在前,選完剩0個單元,蝦皮要選擇將就剩下的或者棄權。如果今天順位是蝦皮、神腦、網家,前面兩家選完剩6個單位,網家一樣是選擇將就剩下的或者棄權。兩者的本質是一樣的。

有選配權不代表一定要讓每個人都租到,這在邏輯上就不可能成立。信誓旦旦的BUG和疏失,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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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免口說無憑,我把評選須知裡的選配程序相關規定,全文附上:

1. 各入圍廠商依選配排序序位值由低至高依序選配,並應依其投標時提送之營運企劃書所載「預計最低承租倉儲單元數」及「預計承租之倉儲單元位置及其編號」進行選配,選配方式應以「水平連續選配」為原則。
→順位在前的,依計畫先選。

2. 序位值最低之入圍廠商依前點規定選配時,經本公司同意後,得就其營運企劃書所載之「預計承租之倉儲單元位置及其編號」以外之剩餘倉儲單元進行選配,選配方式應以「水平連續選配」為原則。(考量序位值最低之入圍廠商雖無受其它入圍廠商選配影響致無法依營運企劃書內容選配之情形,惟為確保選配程序之公平性,經本公司同意後,序位值最低之入圍廠商仍得變更增加承租倉儲單元之數量。)
→輪到你選的時候,可以和甲方議定,增加要承租的單元。
(以此個案而言,網家先選,剩下0個,小於第二位想要的8個,接第4點)

3. 除選配排序序位值最低之入圍廠商外,如入圍廠商於其投標時提送之營運企劃書所載之預計承租之倉儲單元位置業經其他入圍廠商完成選配,且剩餘之各層水平連續倉儲單元數合計大於或等於入圍廠商預計承租之倉儲單元數時,入圍廠商經本公司同意後,得更換承租倉儲單元之位置,惟其所選配之承租倉儲單元數不得低於其營運企劃書所載之「預計最低承租倉儲單元數」,選配方式應以「水平連續選配」為原則。
→後選的,如果前面選剩下的單元數,大於或等於你原本想租的單元數,可以和甲方議定,調整承租單元位置。(數量部分,第2點已經包括)

4. 除選配排序序位值最低之入圍廠商外,如入圍廠商於其投標時提送之營運企劃書所載之預計承租之倉儲單元位置業經其他入圍廠商完成選配,且剩餘之各層水平連續倉儲單元數合計小於入圍廠商預計承租之倉儲單元數時,入圍廠商經本公司同意後,得更換承租倉儲單元之位置及數量,選配方式應以「水平連續選配」為原則。
→後選的,如果前面選剩下的單元數,小於你原本想租的單元數,可以和甲方議定,調整承租單元數量位置。
(以此個案而言,第二位輪到蝦皮,可以和甲方議定調整數量位置,不受原本最低租8個的承諾限制。但0個當然沒什麼好租,接第7點。)

5. 如入圍廠商未依選配通知函所載之選配時間準時出席或未出席時,視同放棄選配資格,其所繳納之押標金不予發還。
→不來選配的,不還押標金。

6. 如排序序位值最低之入圍廠商已依選配通知函所載之選配時間出席,但放棄其選配資格,其所繳納之押標金不予發還。
→第一位來了不選,不還押標金。

7. 除選配排序序位值最低之入圍廠商外,如入圍廠商已依選配通知函所載之選配時間出席,但未依上開規定選配預計承租單元位置,或未依上開規定更換承租倉儲單元之位置及數量時,入圍廠商得放棄其選配資格,本公司無息退還其押標金。
→後選者有來選配,如果不想將就剩下的,可以棄權退押標金。
(以此個案而言,蝦皮沒有要租0個單元,那就棄權退押標金。神腦以此類推。)

8. 辦理選配作業當日,入圍廠商到場人數以 2 人為限,出席人員並應攜帶授權書正本(格式投標須知如附件 8)及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供本公司查驗。

9. 入圍廠商於完成倉儲單元選配作業,並經本公司簽奉權責主管核定者為得標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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