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4日 星期五

【普惠金融與重利罪】 最近金融科技的話題很夯,但是談論的重點往往集中在銀行法等金融管制規範。要開放給其他業者用用新興技術,來降低成本、提供普惠金融服務。 這當然是個重要的方向,自動化、數位化、大數據分析,的確能降低金融服務的邊際成本,讓小額金融成為可能。金融服務的市場越開放透明,競爭就會壓低價格,使得金融更普惠,更能為人所用。 但是另一方面,如果沒有解除金融服務的價格管制天花板,終究有些人會被排除在外。而這些被排除的人,恰好是條件最差、最需要金融普惠的人。這個價格天花板,正是刑法中的重利罪。 利息作為金融服務的價格 試想今天有個魯蛇如我,收入不穩定、學經歷非主流,攤開來一看,還款能力堪慮。可是我家有急難、需錢孔急,我要怎麼借到這筆錢呢? 兩個方向,要嘛找到夠傻氣的金主,願意低利甚至負利放款(捐贈就是負100%利息);要嘛開出夠高的利息,說服精明的金主來擔我滯納呆帳的風險。 而第一條路可遇不可求,許多時候只好往第二條路走。可我越魯,得要開出的利息就得越高,才能說服金主借款。在這個意義上,利息,正是我用來購買融資的價格。 重利罪成為暴力犯罪溫床 這時候重利罪就成了我的枷鎖。我得在規定利率以下,跟其他還款條件比我好的申貸者競爭,往往一再落敗、借不到錢。一旦跨出法律規範以外,硬是用更高的利息借到錢,就是非法交易。 因為是非法交易,金主的債權是不受民法保障的,所以他自然得要循其他非法管道,來確保債權的穩定。於是黑道圍事和暴力威脅,自然就成為替代的解決方案。 而不論重利或者暴力都是犯法,有法律風險,金主自然會把風險再轉嫁到債務人身上。所以在重利罪的門檻以上,利息會突然跳升數倍。反正15%是違法,150%也是違法,乾脆算多一點,兄弟們才有錢分。 假設沒有重利罪,我原本可以用15%借到錢,有困難循民法程序解決。重利罪表面上用來保護我這種魯蛇,結果卻完全適得其反。讓我得要遭受暴力威脅、承擔陡升的利息,才能調到錢應急。 免除重利罪,金融更普惠 這樣的情境,在數位金融、P2P借貸的環境裡會更加凸顯。借貸雙方各自開出價碼媒合,被排除的終究是最弱勢的申貸人。如果不放開重利罪,這些人終究得找法子調錢,難免落到黑道的把持裡作牛作馬、賣身還債。 也許有人會說,像這種人壓根就不該想借錢,也不該讓他有資格借款。我認為這種話就是典型的站著說話不腰疼,特別沒良心。要能不必借錢,誰願意背債還利息呢?要不你行你上,做做大善人無償捐給他吧。你自己不上,還不許人借錢了,簡直豈有此理。 更何況借貸關係成立,等於把雙方的利害綁在一起。債權人要的是錢,既然殺了雞也取不了卵,不如好好養雞、幫雞介紹工作呀。每筆借貸,都在建立強弱之間的社會連結。 所以,用重利罪設定價格天花板,不讓這些人合法借到錢,對社會半點好處沒有。只滿足了「高利貸很不道德,所以要立法禁止」的幼稚理念而已。要追求普惠金融,光靠科技是不夠的,還得把自以為是重利罪給撤除才行。 獨立寫作求打賞 https://goo.gl/ZXToaC 說說啥叫真暴民 https://goo.gl/onjd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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