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 星期三

【說說社會企業這個大詞】 世界本來就是不完美的。如果用想的,我們可以列出無數的問題:希望沒有汙染、廢棄物;希望環境美好、空氣清新;希望少有所長、壯有所用、老有所終;希望什麼事情都是基本人權,想要就有。 但現實是資源有限,我們不是活在天堂。所有這些「問題」,都得要有個優先順序的先後,哪些問題得要先解決、哪些問題得要排後面。真正的進步,是解決一個個問題締造出來的。 而社會企業,說穿了就是在探索「市場可負擔的進步前緣」。 既不甘於只解決眼前最迫切的問題,還想要多顧及勞動條件、環境友善等等。也不是嘴砲理想主義者,說得天花亂墜但很多元素根本不是消費者想要的,結果被消費者用不買單給否決,無法經過市場考驗。 社會企業,是在市場可負擔、消費者願意買單的前提下,提供一個解決方案,盡可能多地顧及各個層面的問題。在承認問題有輕重緩急的前提下,試探理想主義在市場,也就是消費者的集體決策中,能走多遠。 但是理想主義者就是理想主義者,往往想要解決的問題包山包海、不分輕重緩急,沒辦法被消費者接受。結果就回頭跟政府哭窮吹牛要補助,拿「社會」大眾的公帑,搞自己理想中的「企業」。 這倒真的是所謂的「社會企業2.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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