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到有些朋友轉發這篇時,好像誤解了文章的宗旨,說明一下。這篇文章的宗旨就是在說「龐氏騙局是有嚴格定義的,在那個定義下,健保等等都不算龐氏騙局」。 而我的態度則是,就算把龐氏騙局的定義縮得很嚴苛,也不能改變健保導致資源濫擲、醫療崩壞、財政失衡、世代不正義的事實。不算龐氏騙局又如何? 這篇結尾用「健保畢竟有做事」來開脫,卻忽略掉機會成本的問題(也就是說,我們本來可以有個更負責任、更永續的醫療生態);看到錢在流動,就覺得是好現象。這是會計師只會算錢卻不懂經濟學的侷限,也是凱因斯以來整個社會的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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