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日 星期一

【續談價值理論】 上次說到亞當斯密的另一個謬誤,就是他去區分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開始之前可以參考前篇:https://goo.gl/eJNgvE 話說從頭,老人家當初用的例子是水和黃金。他認為水的使用價值高,但交換價值低;黃金則是相反。這個現象被稱作斯密悖論,也因此拆分出了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這兩個概念。 這組對立為什麼是錯的? 如今我們已經理解價值的主觀性,當然一眼就能看出斯密悖論的問題。他沒意識到人們對價值的主觀判斷,會隨情境而變化。他在聲稱價值高低的時候,切換了情境。情境一切換,價值當然就會變化。 聲稱水的使用價值高時,他用的情境是「沒有水無法維生」;談交換價值低,套用的情境卻是「水很充裕」。這樣一來,當然就有「同一個東西可能有兩種價值」的錯覺。 主觀價值理論如何統合種種情境?這時候登場的就是邊際效益理論:各種財富(順勢再強調一下:財富不是金錢,而是商品和服務)並不是多多益善,口渴的時候一杯水是好東西,兩杯水還不錯,灌到十杯水就變成折磨。這就是邊際效益遞減的道理。而伴隨著邊際效益遞減,交換就成了有利可圖的選擇了。我的水太多,你的麵包太多,互相交換一下,彼此都能得利。 那些在邊際效益遞減之後,顯得太多的水,它的價值仍然依附在我們對麵包(或者其他財富)的使用需求上頭。只不過第一杯水的使用價值是直接的,第十杯水的使用價值是間接的(用來換你手中的麵包)。你多餘的麵包能拿來跟我交換水,實際上是因為我對麵包有使用需求,而不是你的麵包本身有什麼交換價值。 順著這個邏輯,也就沒有抽離於使用價值的交換價值可言,所有看起來像是交換價值的價值,其實也都是自己或某人的使用價值。而在這些過程當中,不要忘記,價值的主觀性,正是貫串其中的主旋律。 這個誤區帶來什麼後果? 但是如今人人朗朗上口的,卻是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對立。為什麼?很簡單,因為這個對立讓人可以自己對現實的不滿,投射到交換價值上頭。只要這組對立成立,交換價值就可以從使用價值抽離出來。這樣一來,交易這碼事就顯得在道德上非常可議,看起來像是有群人可以黑心地不顧使用價值,轉手坐地起價。 這樣的認知,對應到政策思維當中,就讓政府有隙可趁,去把某些人「買不起」東西的憤怒,轉嫁到「有心人」利用交換價值進行的惡意炒作上頭。「是因為這些人炒作價格,你才會買不起」。但事實的真相是:買方只跟買方競爭,你買不起,是因為你出的價比別人低。要解決這個問題,根本之道只有擴大供給而已。 但政府當然不只是為了要栽贓而已,它接著的套路就是順著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的對立,泡製出使用需求和投資需求這組對立,並且對後者潑糞。只要這個邏輯在輿論中成立,接下來政府只要劃下各種任意、模糊的線,宣稱那是投資需求,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對滿足投資需求的人課稅甚至裁罰。 舉例而言,奢侈稅和房地合一稅當中,正是這樣用交易時間間隔,來定義「間隔長的才是使用需求,才有正當性;間隔短的就是投資需求,沒有正當性」。既然投資需求不正當,是「買不起」的元兇,那麼課多重的稅,都是懲惡鋤奸、為社稷謀福利。 正確的價值理論會導向什麼樣的政策思維? 但既然我們已經明白斯密誤以為是「交換價值」的,其實是在主觀價值的多樣高低當中,某個人的「使用價值」。政府這樣強作解人,其實只是合法掠劫的口實而已。沒有其他人的使用價值,「交換價值」就無從附著;沒有使用需求,投資人想像中的投資需求就無從兌現,也是砸錢當個冤大頭而已。 像奢侈稅和房地合一稅這樣的稅制,不只大規模地波及那些不熟悉法令、不會搞金流的庶民家庭,更重要的是,它等於在懲罰交易、降低流動性,並且以此為傲。而它所倚賴的,正是庶民大眾之間流傳的「使用價值/交換價值」謬誤。 認清了這點,我們就會用不同的眼光來期待稅制和政策,傾向用單一稅率來課徵交易稅,放棄強行區分「使用需求/投資需求」的妄念,因為那只是為政府的合法掠劫作嫁而已。 而另一點值得談一談的,是打壓流動性這事情本身,到底會對社會造成什麼樣的負面影響?要理解這件事,就必須先理解「交易產生財富」這個道理。而這,是另一個話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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