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1日 星期二

即起開罰 藝人禁代言醫美 | 蘋果日報

禁止藝人代言醫美,這種在操作上自我矛盾(代言者想簽經紀約怎麼辦?簽了就變藝人嘍)、法益和正當性都模糊不清的規範,不知道是不是世界首創,但著實令我開了眼界。 後面不知道有什麼恩怨或者利益,想捧誰或者打壓誰,想到這裡,也就不奇怪了。反正對台灣官員而言,國家就是我家,搞點尋租剛好而已 真正叫我覺得噁心的,是底下留言裡,一片鼓掌叫好。每個人開口都自己最聰明,一眼就看穿醫美騙局;講到別人都是蠢蛋,政府不管制就會「受騙」。結論總歸一句:政府還是要管一管。 這些自以為是的小聰明、看不清大局的昏昧、動不動賴政府幫自己做決定的懦弱,到底是從哪裡長出來的?看看長年把持在政府手裡的國民教育,這一切好像也沒這麼叫人意外了。
from 真暴民的時事筆記 http://ift.tt/2dZVwFF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