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8日 星期三

82歲每天工作12小時…布包爺爺忍手傷:為了生活沒辦法 | 生活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爺爺的工作條件,以勞基法而言肯定是不合格的。有趣的是,他自己搞自營商,這一切就沒問題。一旦有人要請他,拿一樣的條件叫他做事,甚至做的是更有產能、滿足更多需求的事,突然就有人變成慣老闆了,他們之間的分工就違法了。你跟我說這樣叫保護弱勢,我真覺得噁心到想吐。
from 真暴民的時事筆記 http://ift.tt/2jNalhU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