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4日 星期二

研究生的呢喃自語: 看完再說油電該不該漲!

請先看看這一篇的上集: http://ift.tt/20ykduh 上次講到公平會只准台電行政壟斷,不准九電拒絕買單。但是九電就完全那麼無辜嗎?也不盡然。 扣除掉徐旭東、台塑王家平時的惡行惡狀,我們還是能清楚地意識到,民營電廠本身也是門政府掌控下的特許生意。他們要鞏固自己的獲利,靠的往往是發展自己與權力之間,千絲萬縷的人事安排、利益輸送關係。 就拿歐洲流行的家戶發電、雙向電網來說,就會放寬「賣電給台電」的資格。而台灣的市場上無法出現這種商業模式,不只是因為技術發展不到位、發電成本不夠低。更是因為既有的民電業者,打著環境衛生、公共安全這些高大上的旗號,用法令鞏固自己的行政壟斷地位,拒絕市場創新的開放競爭。 有了這層認知,我們再往消費者的方向看。現在那些電價補貼,實際上是在為誰謀福利?表面上佔到便宜的是消費者,取得了低廉的電力來滿足民生需求,實際上真的是這樣嗎? 我們先快速解決一個話題,那就是工業用電的補貼。正所謂你佔便宜,有人比你佔更多便宜。用電補貼,首先肥的還是你忌之如仇的高耗能工業業者。 其次是價格被人為壓低的時候,註定產生過量需求,這是再怎麼苦口婆心勸說節能,也擋不住的趨勢。因為人們感受不到浪費電力的代價,自然會忍不住多用點電,開冷暖氣來爽一爽。 而這個過量需求產生出的大量電費補貼經費,終究還是有人要來買單。政府會透過課捐雜稅、舉債通膨,把這些錢連本帶利地討回來,只是你未必意識到物價的上漲,與便宜的電費之間,其實有著複雜的因果關係。政治力的干預,把行為與後果之間的邏輯鏈條給藏起來了,讓我們有不必為自己行為負責的錯覺,於是超量用電。 政策補貼,同時也讓民電和台電不用直接面對消費者的斤斤計較。如果電廠要直接賣電給消費者,要不就得要提高效率,用低價留住消費者者;如果維持高價,就得眼看著消費者縮減用電,搞得他經營不下去。 有了政策補貼把行為(浪費電力)和後果(舉債通膨)之間的連結拆開,電廠就可以一邊嚷著台灣電力的需求孔急,說要蓋這蓋那;一邊把持著補貼拱出來的超量需求,爽作壟斷生意。這樣的「經濟模式」,真的有比較經濟嗎?這樣的便宜,真的還算是便宜嗎? 再一次地,我們看到資本主義的優勢,就是縮短行為與後果之間的連結,讓人得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高喊用電是人權,支持電費補貼的人們,也該認真面對這些政策干預的惡果。不要再拒絕以價制量的市場機制,只會訴諸道德勸說來要大家救救北極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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