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3日 星期一

立法禁止人們過得不體面,人人就能體面嗎?

先讀戴季全的評論

如果立法禁止人們過得不體面,人人就都能體面的話,我肯定贊成。問題是:真實世界並不是這樣運作。想要好的生活條件,得拿出東西來證明自己的價值。


但我這樣講,肯定又被當成替慣老闆說話了:明明是老闆賺錢不分享,憑什麼叫我證明自己的價值?

其實誰都得證明自己的價值,老闆也得向投資人交代、勸消費者買單。投資人、消費者可一點都不好擺平,跟他們扯什麼「員工生活品質」、「公司營運得要多少開支」,誰理你呀?賺的錢少了我就投別家,覺得不划算扭頭就走。

當然,也不乏有投資人、消費者真的願意為此買單,但越是富裕的國家、階層,這樣的人越多,這可不是巧合。顧得了飽才能求好,顧好自己才能照顧別人。認清這個現實,就不會妄想用法規禁令,來追求所謂的理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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